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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02 10:03:10.0
2月1日,从重庆市政府网获悉,《重庆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确保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范、高效运行。

最大限度实现“四减”

什么是“一网通办”?简单来说,就是依托“渝快办”统一事项标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服务体验和效能监管,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点登录、全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最多跑一次”。

《办法》中要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以数据共享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制度机制重塑,提升多跨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实现“四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比如在“减材料”方面,《办法》中有相关规定: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加盖电子印章或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材料可以代替纸质材料;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推动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

为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办法》明确要“统一服务体验”。

比如,在线下窗口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除因事项涉密敏感或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到现场的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套餐应当实行全程网办。

《办法》中还提出,要推动涉企事项向区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高频事项向开发区(功能区)、楼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

同时,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有条件的可拓展基层自助服务网点;鼓励推广错峰办理、延时办理、“周末不打烊”等服务;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场景,应当充分满足适老化、扶残助困等特殊需求。

为提高服务效能,《办法》中提出,联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网+督查”、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好差评”等渠道,畅通政务服务“总客服”,实现简单事项即问即办、高频事项快速反馈、疑难问题一键转接人工服务或形成工单交办。涉及诉求工单办理的,有关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限时办理。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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