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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06-25 11:01:54.0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主线,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做好2025年数字经济工作,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一)加快网络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加快沿边地区、机构宽带通达,沿边国道和省道沿线网络覆盖,力争自然村5G网络覆盖率达85%。积极开展“信号升格”行动,年度新增5G基站超过2万个,每万人拥有5G基站达到37个,提升基站共建共享水平。推进5G规模化应用。持续深化“双千兆”网络建设,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和地区,聚焦小区、工厂园区等重点场景开展万兆光网试点,积极推进城市及重点乡镇区域10G-PON(万兆无源光网络)终端设备部署。按需扩容出省带宽,完善省内外低时延圈建设,年度扩容4T。加强数字信息大通道建设,全力推进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尽快形成服务能力。


(二)优化算力设施布局。“以网强算”,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推动智算资源供给集群化,按照“一核多点”布局,以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为核心,昆明市为重要区域,引导具备一定基础、绿色能源富集的地区充分盘活存量基础设施,促进算力绿色、集聚发展。充分发挥“绿电+智算”融合优势,探索开展算力基础设施绿电直供试点,加快推动昆明呈贡万溪冲智算产业园打造算力集群,力争年度新增智能算力10000PFlops。引导企业和园区按需部署边缘数据中心,提供极低延迟的算力服务。推动建设算力调度平台,实现多元异构算力调度。加强智算能力赋能精准化,持续引导算力在各重点行业和产业中的应用。


(三)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特色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和运营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等数据基础设施。聚焦我省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物流业等重点行业,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围绕技术创新、行业赋能、生态培育、标准应用、人才培养、数据安全等6个方面建设任务,重点推动昆明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文山州、红河州、昭通市、丽江市、怒江州、西双版纳州等州(市)和滇中新区推动特色数据标注基地建设。


二、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四)培育数据产业。持续推进昆明螺蛳湾数据产业园建设,强化省、市、区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园区服务,创新招商模式,招引培育数据供给、加工、评价、治理、流通、交易、应用等全生命周期各类参与主体,力争2025年园区注册企业突破1000家。以数据登记确权为关键,加快建设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交易所组织运营架构、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力争2025年挂牌数据产品数量超过500个,交易规模突破1亿元。


(五)持续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持续做强数字产品制造业。依托昆明高新区、滇中新区、红河蒙自经开区等,持续强链、延链、补链,着力发展智能终端、新型显示和可穿戴设备产业。稳步提升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智能终端产量,持续强化新型显示、可穿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持续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业。依托昆明五华科技产业园、螺蛳湾数据产业园等园区,持续招引和培育软件企业,围绕产业发展、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需求,积极推进软件设计、开发等专业技术外包服务。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信创产品研发和应用。持续培育数字要素驱动业。加强数据治理,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围绕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鼓励和引导平台企业提升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赋能我省高原特色农业、文娱、旅游、商贸、物流等行业发展。持续扩大数字产品服务业。推动“到店+到家”线下线上深度融合,扩大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家居等电子产品消费。


(六)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升规培育。建立数字经济企业升规培育长效机制,摸清数字经济企业底数,持续更新梯次培育企业库,结合不同行业企业升规纳统标准和条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数字产业发展生态,促进数字经济企业转化为“四上”企业,力争年度新增数字经济“四上”企业超过300家。


(七)强化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坚持“外资、民资、国资、财资、融资”五资同引,因地制宜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充分发挥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建设形成的有利因素,以昆明为重点,积极培育数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动算力服务、数字金融、影视游戏、跨境电商等对时延敏感、需要开展跨境业务的数字经济企业落地发展。


三、加快产业数字化融合


(八)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深化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高原特色农业生产全过程应用,高质量建设20个左右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结合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各地智慧农业项目建设,衔接、复制和推广典型模式与经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度增速超过15%


(九)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按照大、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特点和数字化转型需求,积极引导建立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能力评估,加强评估系统建设。强化对企业数字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打造“数智工厂”5个,“小灯塔”示范企业15户。


(十)深化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引导传统商贸企业电商化转型,持续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联合平台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及品牌推广专题促销,依托电商直播节以及农民丰收节等开展专题直播,推动特色农产品上平台、销全国。加强数字化技术创新赋能文旅行业,鼓励引导文旅企业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智慧旅游新场景、新业态,催生一批云演艺、云直播等新产品,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和体验。网络零售额年度增长15%以上。


(十一)抓实数字化项目和试点示范申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项目及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建设。支持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争取承担国家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开展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创新,打造具有云南地域特点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四、加快推动数据开发利用


(十二)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探索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产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进行登记。逐步推进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尝试开展公共数据资产权益在特定领域和经营主体范围内入股、质押等,助力公共数据资产多元化价值流通。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带动提升企业数据开发利用,不断拓展数据应用深度。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十三)深入推动“数据要素×”“人工智能+”。持续办好“数据要素×”大赛云南分赛,深入挖掘数据应用场景,持续扩大赛事影响力、提升赛事品牌知名度。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逐步打造“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示范应用,赋能升级传统行业。研究出台人工智能相关政策,加大资源整合及行业标准化推广,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五、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十四)务实参与数字出海合作。依托企业积极参与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合作。用好各类论坛、展会等平台,加大数字赋能应用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动数字经济企业及数字化解决方案“走出去”,支持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出海。


(十五)提升跨境贸易数字化服务水平。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澜湄视听周等活动,积极参与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建立跨境贸易数据共享和服务开放机制。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十六)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创新跨境电商“展仓播”一体化发展模式,引导海外仓资源整合和智能化改造。建立“云企出海联盟”国际市场开拓运行机制,发挥商协会、驻外商务代表处、组展机构作用,系统性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出海”的堵点和难点,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持续推广“电子商务+零售套餐”的电力零售新模式,推动云南与周边国家跨境电力贸易,打造面向周边国家跨境电力交易的“云南模式”。


六、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强化数字人才引培及使用。深入实施“博士招引三年行动”“滇籍在外人才暖心回流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急需紧缺数字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技能云南”行动“十个一批”“六个一万”工作目标,重点加强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数字化产业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深入推进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金融特派员选派等工作,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数字经济领域整合创新资源、开展技术攻关、转化科技成果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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