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 号)、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建质〔2023〕59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东府办函〔2023〕638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旅游居住设施“平急两用”的设计指导,我局会同市改革局、市卫健局等单位制定本指南,现予以印发,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邮编523112,联系方式:0769-22671610),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东莞市旅游居住设施“平急两用”设计指南(试行).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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